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吊索具的管理与使用规程

编辑:北京凌鹰   浏览:2578   添加时间:2019-10-25 16:20:28

吊索具主要分为金属吊索具和纤维吊索具两大类。金属吊索具主要有:钢丝绳吊索类、链条吊索类、吊钩类、卸扣类、吊钳类、磁性吊具类。合成纤维类主要有:以棉纶、涤纶、丙纶、高强高聚乙烯纤维为材料的绳类和带类吊索具。

1、吊索、吊具的获取。

(1)必须采购专业的、按国家标准规定生产、检验、具有合格证和维护、保养说明书。

(2)在产品的明显处标有额定起重量、生产编号、制造日期、生产厂名。

(3)承保商自带吊具的管理和使用用应遵守本规程的要求。

(4)各部门如因生产的需求需要自制吊索具,应将要求及数据提交到技术部、工艺部,由技术部确认许可后方可制作,并在投入使用前进行试验后方可使用。使用前应到安全环境不进行备案。

2、使用新型吊具前必须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,并按照执行,同时遵守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。

3、每次使用吊具之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,确认各功能正常、完好时,再投入使用;如有缺陷立即停止使用并且报告安全环境部。吊挂前,应确认重物上设置的起重吊挂连接处是否牢固可靠,提升作业前应确认绑扎、吊挂是否可靠;作业中不得损坏吊重物品与吊具、索具,必要时应在吊重物品与吊具、索具间加保护衬垫。吊具、索具应与所吊运物品的种类、环境条件及具体要求相适应。

4、安全环境部根据各部门的吊索具档案,对在用吊索具每三个月进行定期专项检查,以点检表行驶标识出检查时间,对于未进行标识的吊索具视为非法吊索具。安全环境部有权停止使用非法吊索具。

5、吊索具上应标示出吊索具的规格、管理部门等信息。由安全环境部统一规定,部门自行制作。吊索具应有明显的吨位标识,不得超过负载使用吊索具,吊索具使用时承重必须均衡。

6、吊具的吊环要挂在吊车吊钩的有效受力部位使用,吊具不得打结,更不得绕到吊钩上使用。确认所有吊耳、吊索是否到位。

7、任何吊具严格私自焊接,严禁私自对吊索具进行改造。当从零下10度的环境中取回的吊具,与使用环境温度相差20度时,应将吊具放置两天,方可使用。

8、吊索具分支之间的夹角一般应在60-90°之间,在任何情况下,都不得超过120度使用。索具类禁止直接挂载荷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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